今年是全国法院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的决战决胜之年。应当看到,各级法院在执行工作中,查人找物难、执行变现难、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等问题依然突出,因此,应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结合、充分利用信息化、创新执行工作等方式,多点发力,确保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如期完成。 进一步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结合,压缩“老赖”生存空间。执行难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,不能仅靠人民法院“单打独斗”。这就需要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与各惩戒单位的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,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联动部门管理,打破信息壁垒,确保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作用充分发挥,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。同时,积极鼓励各地法院创新执行工作,进一步有效破解执行难。如,安徽高院开展的执法办案金点子征集活动、江西高院实施的“法媒银·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”等,都有力地助推了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。 充分利用节点,加大执行力度。各级法院应进一步利用春节、中秋节、午秋两季等重要节点,集中开展有声势、有力度、有规模的专项执行行动。充分利用被执行人回家过年过节、午收、秋种等时机,紧抓节点,突击行动。 加强新型信息化建设,破解查人找物难。充分利用无人机、360度全景VR、移动指挥车、单兵指挥等新型信息化装备,现场指挥执行,形成立体式空间查找被执行人,让“老赖”无处躲避,解决在高空楼层、隐蔽场所和地点难查找被执行人的难题,进而破解查人找物难。 创新执行财产变现方式,让申请执行人及时拿到执行款。执行财产变现难,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道难题,应创新执行财产变现方式。目前,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已运行,各级法院网上发布拍卖公告,竞拍人网上报名交保,竞买人随时随地参拍,值得点赞。同时,地方各级法院还应进一步完善与淘宝网、阿里巴巴、拍卖公司等的联系,通过网拍、现场拍等方式的结合,让执行财产变现更快,确保申请执行人及时拿到执行款。 强化宣传,形成震慑作用。各级法院应充分利用报刊杂志、电视广播、“两微一端”等传播媒介,强化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,在社会上形成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的强大合力,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作用,促其及时履行义务。同时,各级法院应进一步加强对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打击力度,加大宣传。 (责任编辑:田子能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