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<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安监总办〔2017〕49号)的规定,经审核,将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(变更前名称: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)等46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“黑名单”管理,现予公告。 附件:2018年第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“黑名单”单位及其人员名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8年3月1日 (责任编辑:田子能) |
根据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<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安监总办〔2017〕49号)的规定,经审核,将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(变更前名称: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)等46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“黑名单”管理,现予公告。 附件:2018年第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“黑名单”单位及其人员名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8年3月1日 (责任编辑:田子能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