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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执行人诚信履约记

来源:贵州省锦屏人民法院 作者: 时间:2017-05-16 15:27
       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。
 
       刘某本,贵州锦屏县人。他不是“老赖”,但他是被执行人,一个守信用的被执行人。在全国严惩“老赖”风起云涌的大背景下,60多岁的刘某本从打工地方千里迢迢到锦屏县法院主动履行法律义务,使我们不仅看到了法律的威严,同时使我们看到了被执行人守信诚实的一面。
 
       2017年5月2日下午14时许,正值上班高峰期。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欧昌锦同志接到了一个侗腔十足的电话,“我是刘某本,已从厦门打工回到锦屏车站,准备来交罚金,你们法院的路怎么走?”案件承办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真诚守信深表感动。马上回复,请你到车站等候,我们马上来接你。
 
       刘某本,2015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主刑执行完毕后,罚金刑未缴纳。刑庭于2017年2月移送执行局执行。在执行中对被执行人刘某本财产情况进行了"四查",均无财产可供执行。执行人员决定到被执行人居住地了解被执行人情况。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刘某本住所地后在其家中找到了他。两间破旧的木房,他说这是他唯一的家产,刘某本对执行法官说:“执行通知书我收到了,表示认罪服法,罚金也愿意缴纳。但是,由于目前经济困难,决心外出打工来缴纳罚金,请执行人员给我三个月时间。”执行人员看到了被执行人的诚心,同意了刘某本的请求。同时,一再在叮嘱刘某本出门在外要注意身体和安全,有什么困难及时与法院执行人员联系。
 
       还未到三个月,被执行人刘某本就回来了,而且主动联系了法院执行人员。执行人员把刘某本接到法院接待室,倒上清茶一杯,相互暄寒问暖。一声道谢之后,刘某本急急忙忙脱下背包,从裤兜里掏出一把用塑料袋捆得严严实实的人民币,双手递给执行人员。说到“这是我用汗水挣的干净钱,我来缴纳我的罚金;完成这个事,我也就落心了”。执行人员一边与他拉起家常,一边办理结案手续。
 
       结案手续办完后,考虑到刘某本不熟悉路,执行人员又驾车将其送到返乡的班车上。临别时他紧握着执行人员的手说:“感谢你们不嫌弃我,给我面子。我60多岁了也要争这口气,一定重新做人、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。不管出外打工还是在家务农,安守本份,安享晚年。”
 
       “我们相信你,有什么困难随时和我们联系……”执行人员被他的诚信和勇气感动。真诚所至,金石为开。真诚的忏悔,倾心的交流,法官与当事人演绎了一幕感人至深的法网柔情。
(责任编辑:田子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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